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 www.guangyang.gov.cn
栏目列表
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廊坊市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03-03 17:04:54  浏览次数:
廊坊市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审核事项 审核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审核重点
1 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 第六十二条
 
承办股室
  1. 违规招生、办学行为的调查报告、佐证材料;
  2. 处理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3. 处罚告知书;
  4. 如有申辩的,需提交学校申辩材料;
  5. 拟定处罚意见。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4、程序是否合法;
5、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6、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注: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以廊坊市广阳区教育局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前由局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2、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条件: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是指属于社会关注热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的;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