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广阳区三公经费、转移支付、举债等情况的说明
根据决算公开要求,现将我区2015年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如下:
广阳区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的说明
2015年度广阳区三公经费共支出693.3244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45.324469万元;公务用车支出625万元;公务接待2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广阳区商务局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0万元。商务局在2015年预算安排的招商工作经费70万元中列支此项。此次出国访问主要是广阳区为推进意大得维龙投资有限公司在广阳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的维龙广阳电子商务园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与荷兰Goedkoper Licht照明设备公司、法国VIRTUO工业地产公司就在我区投资进行深入洽谈,应意大利维龙投资有限公司、荷兰Goedkoper Licht照明设备公司、法国VIRTUO工业地产公司的邀请,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由副区长李春同志为团长的经贸代表团一行四人,于2015 后4月20日至4月29日出访意大利、荷兰、法国。
工商联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536396万元,因工商联常务副主席于今年9月随廊坊市工商联(总商会)代表团出访塞尔维亚、匈牙利、斯洛伐克三国,致使今年因公出国(境)考察费用增加。
广阳经济开发区因公出国(境)费19.788073万元,比上年增加100%,原因是应境外企业邀请,经贸代表团一行4人对意大利、荷兰、法国相关企业进行出访考察。
2015年度广阳区三公经费中车辆购置费支出35.96万元,为广阳区人民检察院车辆购置费。2014年立案侦查重大案件“8.26专案”,在侦查案件期间,广阳区检察院执法车辆已不能够保证正常办案需求,特向广阳区政府申请购置了制式警车两辆,以保证办案需求,尽快侦破案件。申购车型为帕萨特轿车,单价为17.98万元,排气量在1.8升以下,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9月17日递交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车申请报批表,该申报表得到了控办、区纪委等相关部门的同意,并由常务副区长、区长及区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报区财政局采购办采购,于2015年1月采购并付款完毕,故三公经费报表中车辆购置费金额为17.98×2=35.96万元。
2015年度广阳区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高于2014年,主要由于广阳区首都新机场拆迁工作,造成各单位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高于2014年。
2015年举借债务请款说明
廊坊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000万元,分别用于广阳区中小学校和乡镇卫生院进行提升改造工程。
2015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市级对我区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9852万元:(1)返还性收入4369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5832万元,包括:体制补助收入52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867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资金收入1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339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406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281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251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291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319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11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679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134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4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51315万元。
2015年上级下达给广阳区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3835万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88万元、其他支出1161万元。
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5年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当年安排58091万元用于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教育支出、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方面,结转下年使用3496万元。
2015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当年安排支出375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81万元。
债券及三公情况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