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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旺乡召开宣贯《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7-04-06 16:23:00  浏览次数:
    4月1日上午,北旺乡召开宣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大会。乡党委书记邢跃武,乡长辛鹿,副乡长李文艳,乡安监站全体同志,各村街包村干部,各村街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气代煤”工程施工及监管人员,辖区内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徐静华专程莅临指导,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苏伯东、区安监局局长董雷、区安监局综合科科长王广宇出席本次会议。
区长徐静华对宣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她提出,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通过多种形式的系统学习和宣传活动,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齐抓共管落实好“党政同责”,政府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必管”原则,全面落实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宣贯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建立督察督办机制、工作落实考核机制、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努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此外,徐区长就北旺乡当前“气代煤”工程、“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城中村征收改造三项重点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为了抓好贯彻落实,乡党委书记邢跃武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宣贯《意见》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各村街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提高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二是积极营造宣贯《意见》和《条例》的浓厚氛围,主动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各类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三是紧紧把握宣贯《意见》和《条例》的有利契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四是竭力保障宣贯《意见》和《条例》的实践成效,要以更加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手段,督促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依法依规生产的意识,从根源上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会上,乡长辛鹿汇报了我乡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谋划;区安监局局长董雷对《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的四个亮点、七个重点进行了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