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诚宇人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银河大街分公司等1539家企业均为2014年12月31日前成立,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应当在2015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2013年度、2014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截止2015年6月30日,上述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公示2013年度、2014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上述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公示。
上述企业如有异议,到廊坊市广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说明情况。
附件:《未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可下载)
廊坊市广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