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采取“双零控制”,对现有企业环保不达标“零容忍”,坚决采取强制措施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对新上项目环保不达标“零出生”,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提高能耗、污染排放标准,倒逼企业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水平;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深化电力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减少二次颗粒物前体物的排放。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火电重点行业和锅炉全面达标排放。全面推进化工、涂料、涂装、家具、印刷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污染治理全覆盖。汽车涂装、涂料和油墨生产、印刷等行业按要求推进废气达标排放治理。截至目前,涉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行业已全部完成深度治理任务。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的协同减排,建立了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排放清单,对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酮类等挥发性有机物实施重点减排。严禁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开展道路车辆综合治理,减少区域性污染物排放。深入实施道路车辆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渣土车管理,持续保持黄标车淘汰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已淘汰营运国一、国二重型柴油车量30辆;深度治理非营运国三柴油车辆61辆;为630辆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