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区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司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规章、制度,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对全区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
(五)指导、监督各乡镇(街办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经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八)指导、监督全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区司法局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区司法局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我局收到本级财政拨款和中央及省政法转移资金、政法装备款共计302.5万元。,其中用于人员支出204万元,日常公用15.7万元,项目支出82.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上年结转应付账款13.7万元,本年收入302.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中本年支出302.5万元,年末结转应付账款17.6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19.7万元,占总支出的71.4%,其中:2015年因在职人员死亡,支出比预算增加了18.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2万元,社会保障支出23.3万元,医疗支出7.6万元,公积金支出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项目支出82.8万元,占总支出的28.6%,主要支出项目有:社区矫正经费支出、法律宣传活动支出、法律援助经费支出、警车用油及维修等费用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我局收到本级财政拨款和中央及省政法转移资金、政法装备款共计302.5万元。,其中用于人员支出204万元,日常公用15.7万元,项目支出8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由于司法所上划,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15.7万元,其中“三公经费”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逐年递减。具体情况如下:
(1)、我局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2015年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支出0.9万元。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开展调查研究、履行各种职能等业务过程中的交通所需的汽油费、汽车维修费和车辆保养等费用。公务接待费决算为0万元,接待0批0人次。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万元,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了部分开支,2015年“三公”经费合计支出比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
六、机关运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其中本年支出302.5万元,年末结转应付账款17.6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19.7万元,占总支出的71.4%,其中:2015年因在职人员死亡,支出比预算增加了18.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2万元,社会保障支出23.3万元,医疗支出7.6万元,公积金支出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项目支出82.8万元,占总支出的28.6%,主要支出项目有:社区矫正经费支出、法律宣传活动支出、法律援助经费支出、警车用油及维修等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二、机关运行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本单位年度总收入。
五、基本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以绩效为导向,严格执行绩效预算管理。2015年,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单位重新修订了部门职责、工作活动及绩效评价指标,对预算项目执行及工作活动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升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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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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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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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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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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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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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司法局2015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