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政规〔2024〕2号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
印发《廊坊市广阳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
使用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白家务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广阳经开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廊坊市广阳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办理程序规定》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廊坊市广阳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
办理程序规定
一、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
物业公司或业委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情况提交使用备案申请表,并附下列备案申请材料:
(一)在居委会监督下,由物业公司或业委会组织召开申请维修资金修缮、维修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业主代表会议。需提供:会议纪要、与会人员签到表(需街道或居委会盖章),会议影像资料。
(二)备案申请表,内容包括:小区名称及坐落位置、开发建设单位、小区栋数、总建筑面积、户数、交付使用时间、维修项目概况、维修原因、维修费用估价、涉及业主范围和户数等。(详见附表1)将备案内容进行公示在小区的明显位置进行张贴(留影像资料)。
(三)物业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物业公司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物业公司委托经办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工作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原施工安装合同、质检部门出具的维修项目检验合格报告(防水需提供竣工平面图)。
(五)由物业公司和具体经办人出具真实性承诺书,保证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审核程序
(一)提交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资料齐全后,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在5日内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即进入审价程序。
1、由物业公司或业委会提供施工图、维修方案、施工预算、维修工程报价单(内容包括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设备设施、清晰列明维修更换的零件及金额,需业委会代表或业主代表签名确认)。
2、区住建局对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进行现场勘查(附现场勘验照片)、核实维修项目损坏情况,由第三方进行审价并出具《最高限价报告》。
(二)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补齐相关资料并重新申报。
三、施工单位确定
(一)物业公司或业委会通过现场比价,选择施工单位,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报告》金额;申请金额超过50万元的,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在区住建局监督下,可以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区住建局监督下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价款、施工工期、材料品牌等级规格标准、施工标准、质保期限、违约责任等,并做好备案。
(二)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由区住建局按照申请中的分摊范围及施工合同金额打印维修资金使用分摊表,由业主表决签字。业主表决等事项须符合下列要求:
(1)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户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由物业公司或业委会组织业主签字确认,因特殊原因业主不能签字的要提供委托书或影像资料。
(三)由区住建局出具业主表决汇总结果后进行施工。
四、竣工公示及验收
(一)竣工验收。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在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或监理公司)的监督(或监理)下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由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出具监理验收合格报告;有监理公司的由监理公司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并加盖物业公司公章和业主代表签字。
(二)完工公示。由区住建局拟定完成施工公示,连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维修项目施工方案、维修项目预算、维修项目施工合同、业主签字后的分摊清册、业主表决汇总结果、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在小区的明显位置进行张贴,公示期为5日(留影像资料),公示期满如业主无异议,进入区住建局拨款审批程序。
(三)完工公示及竣工验收材料应向区住建局提交备案。
五、维修资金拨付
(一)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区住建局审核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资金拨付,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质保金后将维修资金95%划转至施工单位、物业公司或业委会账户内。
(二)质保期满,经物业公司或业委会确定未发生与原施工有关的返修维护等施工质量问题并收到施工方支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由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向区住建局递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区住建局审核批准后在14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划转至施工单位、物业公司或业委会账户内。
六、应急使用
因出现危及房屋安全或人身及财产安全、漏雨、排水、消防、电梯等紧急事项需要立即对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应急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房屋安全、设施设备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由镇人民政府(白家务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紧急维修情况说明、使用方案以及维修资金备案申请所需材料提交至区住建局。
(二)应急维修资金使用审核
1、提交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资料齐全后区住建局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即进入审价程序。
2、区住建局及镇人民政府(白家务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对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进行现场勘查(附现场勘验照片)、核实维修项目损坏情况,由第三方进行审价并出具《最高限价报告》。
3、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补齐相关资料或按正常流程申请。
(三)表决及公示
由区住建局出具公示材料进行表决,表决采取5日公示无异议方式进行表决。连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维修项目施工方案、维修项目预算、维修项目施工合同、设施设备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由镇人民政府(白家务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紧急维修情况说明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张贴,公示期为5日(留影像资料),公示期满如业主无异议,进行施工。
(四)
维修资金拨付
1、维修工程竣工后将竣工材料提交至区住建局,竣工验收合格后,区住建局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金拨付,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5%质保金后将其余95%的维修资金划转至施工单位账户。区住建局留存影像资料、项目维修资料建档保存。
2、质保期满,经物业公司或业委会确定未发生与原施工有关的返修维护等施工质量问题并收到施工方支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由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向区住建局递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区住建局审核批准后在14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划转到施工单位账户内。
七、法律责任
在维修资金使用中发现违法违规现象,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表
年 月 日
所属街道、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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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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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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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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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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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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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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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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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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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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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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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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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
街道、乡镇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
楼号/面积 |
户数 |
维修费用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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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房屋维修公示
栋楼居民:
我单位近期准备维修该楼 部位,需到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提取维修金 元。特此公示,望居民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
联系电话:
附:备案申请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3:
关于**小区申请维修资金***维修的会议纪要
会议主题:
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小区**号楼**进行维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主持:
出席人员:
议定事项:
(包括维修资金申请、维修方案、施工预算等及会议结论)
**物业 签字盖章 **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
另起一页附所有出席人员签到表
附表4:
授权委托书
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兹有我公司需办理(小区、维修项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事宜,现授权委托我公司(职务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前往贵处办理,望贵处给予接洽受理。
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X年X月X日
附表5:
报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物业公司**职务(经办人姓名)报送的**小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经办人: 签字 ****物业公司 盖章
附表6:
公 示
XX小区 号楼相关业主:
关于 维修项目, 因
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危及相关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及《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启动应急维修程序,拟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现公示如下:
一、本项目施工单位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元。施工预算及施工方案见附件。
二、本项目涉及业主(如房屋已出租,请使用人告知房屋所有权人)对本次应急使用公共维修资金如有异议,请于5日内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书面提出,逾期视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请相关业主积极参与监督本维修项目,保障小区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特此公示。
申请人签章 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签章
年 月 日
政策解读:《廊坊市广阳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 使用办理程序规定》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