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
www.guangyang.gov.cn
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公众交流
广阳概况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执法公开专栏
>
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
栏目列表
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南尖塔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24 15:30:19 浏览次数:次
第一章 总则
目的依据:为了规范南尖塔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南尖塔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相关工作。
定义解释: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第二章 记录形式和要求
文字记录
行政执法文书是文字记录的主要形式,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标准及相关规定,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确保文书内容完整、准确、规范,语言清晰、逻辑严谨。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行政执法的事由、依据、程序、结果等内容,如立案审批表、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各类执法文书的填写。
音像记录
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强制拆除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行为;以及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行政执法环节,应当进行音像记录。
音像记录应当采用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记录执法活动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当事人、执法事项、过程等关键信息,确保记录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完整准确。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音像记录时,应当提前开启设备,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记录正常进行;在执法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将音像记录资料导出保存,并注明记录的执法事项、时间、地点、执法人员等基本信息。
第三章 记录的实施
行政执法启动阶段
依职权启动行政执法的,应当记录执法事项的来源、启动的原因、执法依据等内容,制作相应的立案审批等文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举报、投诉等依法受理的,应当记录举报、投诉的内容、受理时间、受理人员以及后续处理情况等。
依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的,如行政许可申请等,应当记录申请登记、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补正申请材料等环节的情况,保存好相关申请书、受理凭证等文书。
调查取证阶段
在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过程中,除按要求制作相应的笔录等文字记录外,对现场情况、当事人陈述等关键环节应当同步进行音像记录,如记录现场检查的环境、物品状况、当事人的神态表情及语言等情况。
收集、调取的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应当注明来源、收集时间、收集地点、收集人员以及证据证明事项等内容,并妥善保存。
审查决定阶段
记录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员的处理意见、审核人员的审核意见以及作出决定的相关领导的审批意见等内容,形成案件处理意见书等内部审批文书。
对于重大复杂的行政执法决定,记录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过程的相关情况,包括法制审核意见书、集体讨论记录等。
送达执行阶段
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时,应当记录送达的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收件人等情况,采用直接送达的,可通过音像记录记录送达过程;采用留置送达的,除文字记录说明情况外,要通过音像记录记录留置的原因、在场人员等情况;采用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的,保存好相应的邮寄凭证、公告文本等。
对行政执法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如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包括罚款缴纳、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对于强制执行的,记录强制执行的过程及相关情况。
第四章 记录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保存,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记录资料的安全、完整,防止记录资料丢失、损毁、篡改。
行政执法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用已归档的记录资料的,应当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调用,并按照规定及时归还。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信息安全,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
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
南尖塔镇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领导,定期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记录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记录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所需设备、经费等纳入本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及时配备、更新必要的执法记录设备,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顺利进行。
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导致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瑕疵或者引发争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上级政策法规调整,按照相关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内容纠错】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上一篇:
廊坊市广阳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下一篇:没有了
中国政府网
河北省政府网站
廊坊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