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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统计局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5 13:23:00  浏览次数:
廊坊市广阳区统计局文件
 
                                                                       
 
廊坊市广阳区统计局                                 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廊坊市广阳区统计局 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7月3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
对全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
三、抽查内容
1. 对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2. 对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进行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牵头部署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具体抽查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收集问题线索,形成总结报告。
2.相关各股室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涉及本专业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问题解答等工作。
3.各股室要根据随机抽查工作流程、实施方案合理配备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按照规定时限对随机抽取的市场主体开展全程留痕实地检查,检查过程中要如实填写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完成结果录入,并安排专人将抽查记录表、抽查相关资料及影像资料等建账存档。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的股室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检查工作。
4.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统计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程序、时限依法处理。
5.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负责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按照计划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双随机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执法检查人员在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程序、时限依法处理。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抄告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随机抽查任务,是我局2023年度第一次部门内部随机抽查,领导高度重视,相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本次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对照检查事项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开展抽查,切实发挥统计监管职能。
(二)加强协调配合。本次随机抽查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相关各股室要积极配合加强业务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情况反馈。2023年8月15日前,各相关股室将抽查工作总结、及抽查期间资料上报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
联系电话: 0316-2155239
 
廊坊市广阳区统计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