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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 www.guang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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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1-12-14 14:46:48  浏览次数:
广阳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汇总表(行政强制类)
广阳区农业农村局                
序号 项目编码 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科室)
执法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1 172001 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行政强制 农业农村局 广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四十一条第五项       农药生产企业、经营、使用者 30日 30日    
2 172002 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 行政强制 农业农村局 广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四十一条第六项       农药生产企业、经营、使用者 30日 30日    
3 172003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 行政强制 农业农村局 广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30日 30日    
4 172004 查封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行政强制 农业农村局 广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30日 30日    
5 172005 对染疫动物及场所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 农业农村局 广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不收费  
6 172006 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行政强制 农业农村局 广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30 30 不收费  
7 172007 对查封场所、设施的强制 行政强制 农业农村局 广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四项2.《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畜禽定点屠宰厂、点 30 30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