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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李术文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0 14:46:38 浏览次数:次
廊坊市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李术文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李术文:
经查明,你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廊坊市广阳区嘉里幼儿园有限公司违规经营、跨学期收费;收取众多幼儿费用后终止办学,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上述事实清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你作出“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的行政处罚。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廊坊市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阳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316-5266944
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银河北路42号)
廊坊市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2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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