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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关于机场环线(广兴道-冀兴道)碱河中桥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批 发布时间:2024-02-29 15:52:56  浏览次数:
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
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广兴道(翔宝东路-机场环线)、机场环线(广兴道-冀兴道)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机场环线(广兴道-冀兴道)碱河中桥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广阳区水利局提出洪水影响评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材料已收悉。广阳区水利局于2024年2月3日组织专家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广兴道(翔宝东路-机场环线)、机场环线(广兴道-冀兴道)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机场环线(广兴道-冀兴道)碱河中桥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上同意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机场环线(广兴道-冀兴道)碱河中桥进行防洪评价是必要的。
二、碱河(即旧天堂河)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拟建碱河中桥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设防标准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相关行业规划要求。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采用的技术路线和评价办法,基本同意方案评价结论。
四、基本同意该项目的总体布置方案;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对碱河中桥上下游河道进行调整并全断面护砌的方案。具体防护方案要根据水利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专项设计,报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防护工程均应由相应资质的水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五、建设单位在开工前需持防洪评价报告批复文件、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审核意见、碱河中桥最终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防汛度汛方案、弃渣清除及恢复河道原貌方案等)、施工占用水利工程及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陆域情况说明、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报送广阳区水利局审核并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六、项目施工期间应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应避开汛期。施工设备、材料和临时建筑物等应布置在河道以外。施工完毕后应将弃土、建筑垃圾等全部外运。竣工验收时要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七、本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许可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未开工项目需延续有效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广阳区水利局提出申请。若项目位置、排水布置等发生变动,应及时向广阳区水利局重新申请许可。
附件: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广兴道(翔宝东路-机场环线)、机场环线(广兴道-冀兴道)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机场环线(广兴道-冀兴道)碱河中桥防洪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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