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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廊坊市广阳区银河北路街道办事处 行政处罚决定书 廊广银罚决〔2023〕第06号 发布时间:2023-09-12 15:01:00  浏览次数:
2023年8月22日,广阳区旺铭水产店在大官庄德胜路西平房1-3店内进行商业性屠宰并售卖活禽,占地面积30多平米,时间一年以上。违反了《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违反前款第(六)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结合《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权力下放部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十五条违法行为(五):(三)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