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区人民法院集中对涉及抢劫,非法拘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盗窃等罪名的7起刑事案件15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整治治安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到五年不等的刑罚,其中情节较重的张某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此次集中宣判,合理利用了法院审判资源,达到了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为全面加强依法治市起到了良好作用。自区法院开展集中打击刑事犯罪整治治安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该院高度重视,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集中审判力量,做到稳、准、狠依法惩处各类犯罪,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