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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第三次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21 14:35:4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第三次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 抽查时间、抽查对象及范围
    按照廊广人社〔202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抽查内容
    依据“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抽查廊坊市广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查内容。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统一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并派发到相关股室,由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分工
    按照廊广人社〔202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检查方式。
    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书面检查。检查时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详见附件。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及广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附件:双随机检查作业指导书